2011年12月25日 星期日

【公告】至善公寓管委會第五次會議紀錄20110903

開會事由:至善公寓管理委員會會議
開會時間:民國一○○年九月三日  下午一時三十分
開會地點:台北市文山區萬年里里民活動中心
主席:王        先生                     紀錄:王鈞衡 先生
委員總人數:9
出席人員:8人(王中、王鈞衡、余逢隆、余念梓、施建致、陳徐桂蘭、陳國賓、吳岳麗貞、詹立卉委託王中)
出席人員比例:89%
列席人員:陳神章、林月卿、鄭顧問。
管委會網站:http://zsapp.blogspot.com/
一、  主席與各部委員工作報告:
     主席:宣讀上次會議記錄決議事項,並追蹤上次會議決議執行情形。
1.       休會期間本棟汀洲路四段85巷7號2樓住戶房屋買賣,但因結構安全疑慮影響交屋重點整理如下:
A.      新買主要求信義房屋介入,以確認結構安全無虞否則要求加大議價空間(降價求售)或退訂
B.      據信義房屋先後聘請兩位土木結構技師初步審視:對博允土木技師事務所提出之補強報告證明文件皆認為施工方法有瑕疵,未達強度標準且實地勘驗後發現地下室屋頂橫樑也有污水管鑿穿影響結構強度也應一併施工補強
2.       主委向臺北市政府1999市民專線反應一樓地下樑鑿穿事實,得到的結果說明:此案件為私人產權問題除非本管委會能證明土木技薛博允先生施工有瑕疵,確實影響住戶安全,台北市政府建築物管處才會再次介入調查
3.       為維護32 戶住戶安全及避免財產損失管委會應主動尋找合格技師出具詳細報告證明大樓結構真實狀況,以安定人心或確定後續修復方向
4.       管委會根據至善公寓元月二十二日第二次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中管委會議決議,聘請先生為顧問,協助管委會與各單位公文往來的諮詢,要在此請大家確認,現在介紹顧問給大家認識。顧問建議技師出具之詳細報告應包括:拉力(定力)、 壓力及剪斷力等數據
5.       如果結構艦定報告確認有危害本棟大樓公共安全,管委會應召開區權人住戶大會詳細說明如有訴訟糾紛發生也應一併告知區權人住戶其權利及義務
6.       關於防火巷加裝感應燈事宜已確定由汀洲路四段859號一樓處牽公用電副主委與太太繼續與萬年里邱里長接洽辦理。
7.       余念祖先生代替其弟余念梓委員,口頭請辭管委會委員一職,管委會仍予與以慰留,若執意要辭管委會委員之職,理應提出書面資料,以昭公信。
8.       余念祖先生提出繳納管理費的相關疑題。
由主委回覆:社區管理費的收取是依照至善公寓規約第十條第三項(一)、(二)辦理。
管委會依照所有權人建築物,所有權人坪數收費,每坪收費一百元整。
管理委員會曾於本年四月二十八日第三次管理委員會中討論後,將會議記錄公告在於各棟樓梯進出的住戶大門口公告欄,無人提出異議。
本年七月三十日第四次管理委員會討論後定案,並開始收取社區管理費,並於會議記錄中明訂由各門牌選出的管理委員,負責收取該棟住戶管理費,在半個月內完成收費,將會議記錄公告在於各棟樓梯進出的住戶大門口公告欄。
補充說明,管理費一年收取一次,由管委會成立之日開始算起,本年一00年二月十七日正式成立管理委員會,選出委員日起,為期一年至一0一年二月十六日為止。
9.       余念祖先生轉交給管委會一份台灣省土木技師工會 函,證明薛博允土木技師確實是由台灣省土木技師工會指派,處理本棟大樓結構安全工作。管委會保存此影印資料,待察證!

二、  討論事項及決定:
第一項
(案由)管理委員會會費收取狀況報告。
(說明)1. 大部分住戶已收取只有 5 戶仍未繳交,分別為汀洲路四段857 1樓及3 , 羅斯福路五段150 53 1樓及55 1樓及53B1范揚松先生
        2. 有委員反映仍有一些住戶不知管理費金額及收費期限範圍, 建議管委會應於每年收費前發專函告知所有住戶
(決議)由王主委及財務施委員負責再次口頭通知或發專函通知收費。(將以本次會議記錄各部報告第8項內容發函答覆當事人瞭解。)
第二項
(案由)大樓樓梯間粉刷及定期打掃。
(說明)本公寓竣工至今已三十餘年吳岳麗貞委員建議在經費許可下,請人粉刷樓梯間及定期打掃以維護環境整潔。
 (決議)管委會將先行估價後研議執行方式另行公告

三、  臨時動議
     1.  以長遠考量范揚松先生32住戶有著共同利害關係副主委員建議應邀請先生參加管委會下次開會討論,並請先生說明地下室改建用途及如何使用。
     (決議)由主委主動邀請或由管委會發專函邀約擇一行之

四、  主席結論
    依照本次會議決議開始進行。
    下次開會時間為12 11日星期天下午兩點,地點仍為里辦公室,請各位委員們預留時間,準時出席。謝謝!

五、  散會

 主席簽名:                                    
至善公寓管理委員會
民國一○○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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