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7日 星期二

【公告】至善公寓管委會第二次會議紀錄20110324


開會事由:至善公寓管理委員會會議
開會時間:民國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下午七時三十分
開會地點:台北市文山區萬年里里民活動中心
主席:王 中      先生                                        紀錄:詹立卉 小姐
委員總人數:9
出席人員:6人(王中、王鈞衡、余逢隆、施建致、陳徐桂蘭、詹立卉)
出席人員比例:67%
列席人員:黃鯤雄、余念祖、陳神章、林月卿
管委會網站:http://zsapp.blogspot.com/
一、       主席報告:
向各位報告一下會議流程:依照至善公寓規約第六條,管委會出席應有過半人數出席,過半人數贊成始通過決議,若無法出席之委員應書面委由其他委員代理出席,每人以代理一名為限。接下來我們開始討論上次會議事項的進度,請負責的人報告。
二、       討論事項及決定:
第一項
(案由)  管委會報備建管處之進度
(說明)  由於管委會一直沒有收到區權人劉銘先生及范揚松先生的第二次區權會決議通知回執,經過與竹南郵局及文山武功郵局聯繫處理後終獲回函,已於三月十八日於建管處申請報備管委會,建管會制式工作天為二十一天,截至今日開會前的進度為審核中。
第二項
(案由) 臨時會議召開之必要性
(說明)  日前地下室共有人之一於施工時不慎破壞地樑,以致改變至善公寓結構,影響公共安全之事尚未積極處理,故委員認為應於此重大工安事件完全解決之前,每月召開一次管委會議,以提供有效率的執行進度並盡快解決公安問題。
(決議)  投票表決同意者四人,決議通過。往後管委會為每月舉行一次。目前訂出下兩次的開會日期為四月二十八日、五月二十六日。
第三項
(案由) 化糞池、蓄水池回填之估價與進度
(說明)  目前排水已接到衛生下水道,管委會欲回填化糞池及蓄水池確保衛生及地下室人員安全。但因地下室之使用尚須化糞池,故須詢問建管處化糞池之使用權利範圍以免影響地下室用戶權益。
(決議)  管委會行文詢問建管處後確認使用權利範圍再行回填。
第四項
(案由)  地下室共有人之一范揚松先生回復地樑結構報告書一案
(說明) 經過委員討論,范先生日前提出之回復結構報告書,內容避重就輕,無法符合管委會及地下室其他共有人之回復原始圖之要求,須要求對方改善。
(決議)  針對有疑慮之部份,管委會將1.發函要求當事人及相關單位,將管委會要求之破壞結構處開挖予管委會查核,並要求對方之結構技師說明及證明如何回復結構之細節,及要求當事人將破壞地下室結構,影響公安部分回復為建築原始圖;2.針對影響公安及破壞大樓地樑結構之部份將提出訴訟。
第五項
(案由)  .地下室推舉代表人2.住戶施工許可
(說明)  1. 至善公寓規約第三條第七項、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各專有部分之區權有有一表決權,數人共有一專有部分時,該表決權應推由一人行使。2. 有住戶反應地下室共有人之一范揚松先生,未經報備管委會便擅自施工。根據至善公寓規約第十六條第三、四項,住戶須修繕其專有部分時,須於施工前兩日告知管委會並於各大門前公告修繕地點、期間及完工日期;第二項並不得有損害建築物主要構造及妨害建築物環境品質,使用方式以不影響公共安全為原則。
(決議)  為避免區權人喪失其權利與遵守義務,管委會將發函通知相關人士及施工單位。
第六項
(案由)  公寓外觀之美化
(說明)  至善公寓每棟大門上方之屋簷,充滿第四台及派出所錄影系統的管線,住戶認為應當要求相關單位將管線美化。
(決議)  管委會將聯絡第四台業者(萬象、大安文山)及台北市文山區派出所,要求協助改善。
第七項
(案由)  防火巷、暗巷前夜間安全問題
(說明)  住戶反應防火巷及公寓周邊較暗處、大門前,感應燈似乎有不亮或短缺的問題,希望里長可以協助改善保障住戶夜行安全(加裝感應燈、監視器等..)
(決議)  王副主委將詢問相關事宜。
第八項
(案由)  防火巷擺置私人物品及夜間擾民行為
(說明)  有住戶反應一樓後面防火巷放置私人物品(洗衣機、水塔等)有妨礙逃生之虞;及某一樓住戶在半夜使用洗衣機產生噪音影響其他住戶安寧,促請管委會改善。
(決議)  管委會將先行口頭再以書面告知
三、    主席結論
           
 主席簽名:王中
至善公寓管理委員會
民國一○○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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